江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7月19日下发通知,对参合农民在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定点镇级卫生院、村卫生站中医药门诊就诊给予如下优惠:
一、免收挂号费。
二、推拿、针灸、药敷、小针刀、超声波、脉冲、酒醋红外线照射、低周波、离子导入、拨火罐、牵引、埋线、穴位注射、艾灸、穴位贴药、神灯照射、耳穴贴压、梅花针、隔药饼灸、水针等治疗费减收10%,其中,对民政机构核定的参合农民贫困户(含五保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户)减收15%;
粪便检查、尿液检查和血液检查等检验项目费用减收5%,其中,对民政机构核定的参合农民贫困户(含五保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户)减收10%;
中药药费减收5%,其中,对民政机构核定的参合农民贫困户(含五保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户)减收10%(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物价部门规定自费的除外)。
对参合农民的优惠部分费用,先由镇级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垫付,并做好造册登记,每季度一次由所属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对,并从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返还。具体登记项目和返还办法由各市、区卫生局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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