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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区关于开展农业“1135工程”的实施意见
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来源:作者:

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农业组织化、产业化、专业化水平,促进农民增加收入,做精、做优、做强金山现代农业,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实施农业“1135工程”。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为适应金山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,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型专业农民,使其成为农业发展和农业新技术应用的主体;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,大力引导农民进入市场,努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,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;培育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、营销和农业旅游开发龙头企业,并培育形成一些有相当影响力的农业品牌,以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竞争力,促进农业组织化、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,实现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。
    二、工作目标
    一是培育扶持1000名新型专业农民;二是培育扶持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;三是培育扶持30家农产品加工、营销和农业旅游开发龙头企业;四是培育打造5个市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(商标)。
    三、主要措施
   (一)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抓手,培育扶持新型专业农民。
    1、按照“实际、实用、实效”的原则和“规范化、职业化、专业化、标准化”的要求,建立并完善农民培训体系,整合培训资源,扩大培训规模,丰富培训形式,提升培训内涵,提高培训质量。重点利用区农业学校、现代远程教育等培训基地,对农民广泛开展专业基础和实用技能的培训。通过培训,引导广大农民更新思维理念,掌握1-2门农业实用技术,成为“有文化、懂技术、会经营”的各类新型专业农民,鼓励并扶持他们从事农业生产、农产品营销、农业加工和农业服务业,积极创办合作农场、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。
    2、全区每年计划培育扶持新型专业农民300-400名,三年内培育扶持新型专业农民1000名以上。对从事规模经营的新型专业农民,可优先获得政府强农惠农政策、优先获得免费培训、优先获得规模经营权、优先获得农业部门“科技入户”指导和定点式、定位式跟踪服务。对优秀新型专业农民予以表彰、奖励。
    3、努力培育专业农民成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人,积极挖掘乡土文化,发展现代文化,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民改变生活习惯、生活方式,崇尚科学、抵制迷信、积极进取、勤劳致富。加快对农民的民主、法制、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,用新思想、新观念武装头脑。
   (二)以加快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为目标,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。
    1、在发展方向和形式上,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,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。切实增强合作社的生命力,进一步促进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,并坚持参与兴办主体多元化。通过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组织创办;从事优势产业的专业大户、农村能人牵头创办;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;结合农村综合改革,引导技术人员参与创办等形式,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技术、资金、网络优势,扶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,增加农民收入。
    2、在合作层次上,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,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环节,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;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,提高农产品附加值;积极引导同一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组成联合社,实行跨区域、集团式发展,增强市场竞争力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农村能人带动作用,积极吸纳各种人才。鼓励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技术入股、投资参股、挂职指导等形式参加合作社,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。
    3、在内部管理上,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,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,并作为合作社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条件。积极引导、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协会向合作社转型,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、管理民主化、财务规范化、服务优质化、经营效益化的目标。
    4、全区计划花三年时间重点培育扶持10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。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品牌建设、社员培训、标准化生产、信贷扶持、销售渠道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。对新组建的、吸纳成员在15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经工商登记注册和农业部门验收确认后,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。对经营业绩良好、管理比较规范、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,要安排资金进行项目扶持。
   (三)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,培育扶持农产品加工、营销和农业旅游开发龙头企业。
    1、多途径多元化培育农业龙头企业。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引进国内外起点高、上规模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,利用其先进的农产品贮运、保鲜、加工、包装新技术,实行原料生产基地化、区域化,使之成为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。二要培育壮大现有龙头企业,使其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产业关联度大、经济实力雄厚、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。三要整合资源兴办龙头企业。充分发挥我区工业经济特别是各镇(金山工业区)的工业优势,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各镇(金山工业区)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内容,创办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各种类型农产品加工企业,创新经营模式和管理机制,引导、培育成为“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整体经营,多种经营主体利益均沾”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
    2、积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。区、镇财政部门应积极安排专项资金,为龙头企业在品牌创建、质量认证、引进新品种、新技术和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。金融部门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农业贷款;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,为农业生产解决资金困难;并探索用土地经营权和多年生作物为抵押的方式,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、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先向农业龙头企业倾斜;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基地及农民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,建立“风险共担、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。”
    3、全区每年计划培育扶持农业加工、营销企业和农业旅游开发龙头企业8-10个。对开拓我区农民致富途径成绩显著的龙头企业予以表彰、奖励。对新引进的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科研、精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,五年内按其实现的增加值,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45%的奖励;对新引进的其他农业企业,五年内按其实现的增加值、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35%的奖励;对区内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,五年内按其实现的增加值、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45%的奖励。
   (四)以促进农业产业化、标准化生产为核心,培育打造知名农业品牌。
    1、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,夯实农业品牌化基础。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。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,开展全程质量控制。
    2、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,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。培育扶持银龙蔬菜、皇母蟠桃、阿强羊肉等为代表的主体品牌,并加强品牌宣传、维护和推广,提高我区农产品的信誉度和知名度。围绕优势主导产业,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,引导企业与农民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,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转。
    3、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,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。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,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。增强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、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。要特别注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。
    4、全区花三年时间,计划培育打造市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(商标)5个。对新获得国家级品牌称号的企业,从获得品牌称号起,以认定年为基期,五年内对其每年的增加值、营业收入与基期相比实现的增量部分形成的区地方财力奖励45%;对新获得市级品牌称号的企业,从获得品牌称号起,以认定年为基期,五年内对其每年的增加值、营业收入与基期相比实现的增量部分形成的区地方财力奖励35%。对获得市以上的知名农业品牌或商标(如国家驰名商标、上海市著名产品、上海市名牌产品等),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,在全区大力宣传。
    四、加强领导
    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战略高度,加强对实施“1135工程”的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区、镇(金山工业区)两级要成立实施“1135工程”领导小组,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区农委、发改委、政研室、信息委、财政局、教育局、工商分局、民政局、供销社、科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,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,形成合力,共同促进“1135工程”健康、快速发展。区农委要承担起实施“1135工程”的牵头与协调等职能。各镇(金山工业区)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业、扶持农民的观念,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,要把实施“1135工程”作为抓好“三农”工作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,列入农业工作和整体工作的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办事机构,认真研究,精心指导。从2008年起,“1135工程”将列入区对各镇(金山工业区)农业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,确保“1135工程”顺利实施,并取得实质性成效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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