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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琼委员联名建议 将精神病人纳入民政资助范围
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来源:作者:

如何加大对精神疾病防治财政投入,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,引起来京参加两会驻琼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关注,委员们联名建议,把精神病人纳入政府管理,把精神病专科医院纳入财政预算全额管理单位。
    记者了解到,在全国各地,精神疾病患者突然发病并伤及无辜者的事件时有发生,如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是考量各级城市管理者处理社会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的基本功。
    据统计,一般精神病患者家庭每年需支出2万元左右,重症患者家庭支出高达10多万元。由于监护成本高、治疗期限长、医疗费用大、耗时长,并且病人出院后须坚持长期服药,加上精神病患者大多数家庭较贫困,政府给予的救助不够,这些家庭既要解决病人的医疗费用,又要支撑他们的生活费用,难以承受长期高昂的费用,精神病高发病率与低治疗率并存的现状,成为社会负担。
    据悉,以我省为例,近十年,省政府重视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,投入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但依然存在不足,基层精神卫生工作队伍技术力量薄弱,工作人员待遇较低。虽然精神病的治疗已经纳入医保范畴,但政府经费投入较少,使这项公益性卫生事业难以为继。截至目前,我省仅有3所精神病专科医院,其硬件设施较差。尽管居民医保、新农合可以报销精神病部分治疗费用,但报销比例低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    委员们建议,把精神病人纳入政府管理,纳入民政资助范围,对于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实施倾斜政策,做到应治尽治、应保尽保。建立起以家庭为主体,街道村级自治组织协助,基层公安派出所、卫生医疗部门加强指导的监护责任体系。
    同时,建议立法将精神类疾病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内容,以政府为主,民政、卫生等相关部门牵头,建立省市(县)精神病监护救治中心,加强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,特别是增加我省精神病专科医院数量。同时,提高精神病医护工作者的地位,提高待遇,给予特殊岗位津贴,从而留住人才,提高精神病医院医疗水平。
    委员们还建议,积极争取社会力量,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。多方筹措资金,设立精神病人治疗救助基金。目前,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精神病救治慈善基金。因此,建议动员社会各界,尽快成立专门的精神病救治基金,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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